合肥国家实验室依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76号)以及实验室相关规定,发布了“合肥国家实验室大额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公告”,并按要求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报名参与银行进行综合评分。经竞争性方式选择,择优选定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”为此次资金定期存放银行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公示期间,如有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国家实验室财务处提出复核。
联 系 人 :张珊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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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示。
合肥国家实验室
2025年12月26日
